医务部

医务科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全院医疗管理行政工作。 

2.拟定全院医疗管理工作计划、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评价标准,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规范医疗管理,制定有关医疗规章制度,督促各项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差错事故。 

4.具体实施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的管理、督查、评价、反馈和奖惩工作。 

5.组织重大抢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院内、外重要会诊。

6.协助投诉管理办对医疗投诉、纠纷、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7.协调各科医疗工作关系,处理日常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支持、协助临床、医技科室开展诊疗新技术、新项目,促进各专业学科发展。

9.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负责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

10.负责医师定期考核、临床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工作。

11.组织进行医、技人员业务培训和各类技术考核;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12.组织实施上级指令性任务及临时性院外医疗工作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13.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4.做好精神卫生、慢性病的管理工作。 

15.负责做好三二医联体、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16.协助人事科做好新职工(含聘用制员工)上岗前培训学习工作。 

17.完成上级或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